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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媽,我同學說沒有人可以活到113歲!」客運上的小女孩辨駁著某個事實。是啊,在那個年紀,誰能料到一百多年後,她還存活著,為生命的延續掙扎。
曾經我們也天真地以為,長大以後,就能擁有獨立的自己,肆無忌憚地伸展觸角。誰知道,沒有目標地長大之後,等號後方是團混亂,反差、衝擊,與矛盾。但生命的目的地是死亡嗎?若為了死亡而活,我們該做些什麼才足夠"為了生命的目的而活"?

人所具備的,究竟是生命的使用權,抑或擁有權?
若是使用權,苟延殘喘的人偉大地苦撐,等待上帝收回的那天。
若是擁有權,清心寡欲的人早該放下一切,減緩人口密度,降低碳排放量。
這個答案在游疑不定的人心中,被主流拖垮,敗在理不清的牽絆裡頭。
沒有目的,沒有根基,建構一場空虛,幻滅時毫不留情。

我把<命案>裡描述蝦子的橋段刪了,畢竟那對蝦子們是不公平的指空。
現在水族箱裡的蝦子都不見了,魚多了,情勢便逆轉,生物圈是殘忍的
只是身為人類,我有資格指控動物殘忍嗎?
社會學的研究裡,發現唯有靈長類動物,才具備殘酷(cruel)的特質
所謂殘酷就是享受別人的苦難,例如隱藏物品並以造成別人的慌亂為樂。
獅子再怎麼殘暴,也僅限於維持自身或後代存活的獵殺活動,
然而人類卻會精心設局,for nothing,精確地說,for fun
這算不算一種謀殺?只是程度上的不同罷了。

二十幾萬的植牙費用,對我而言,也是異常殘酷的
我假想著老天爺與牙醫為了打擊我而聯合設下陷阱,我所能反擊的,卻只是「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」的無奈
我生存的目的,是為了滿足所有災難降臨於我進而映襯他人幸福感嗎?
真是超諷刺的。
我也可以選擇不要,不要加入這場陰險的遊戲
奪回生命的所有權,跟這討厭的世界一刀兩斷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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