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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其實我一直對「創意」這名詞相當疑惑。因為創意實在很難定義,話說回來,「創意」是絕對值或相對的形容詞呢?某人相對於另一個,在某方面較有創意,或者這個人的思辯歷程和大多數 人不同,叫做創意?創意達人和創意工作者,葫蘆裡賣的「創意」,究竟為何物?用一種新的方式完成同樣的事?假若如此,新的心情新的態度新的語言新的手法新的工具新的技術,都是創意嗎?

   以上成立的話,那創意不就日日夜夜包圍著我們?不就形同變動與不安?我知道有另一種說法,認為「創意」是必須come out 新想法、新產品、新論點,那可能麻煩了點,因為「新」和「舊」恐怕不是畫條線,將每個產出按照出廠日期擺好就好。就像Leibniz和Newton,誰先發明微積分呢?這個問題重要嗎?也許吧,但你不能因為一方比另一方早了一個禮拜發表,就認定另一方無知、沒創意吧?另外,照這個說法,實驗出錯所產生的驚奇,也會被稱「創意」。

   的確,從過程論或結果論來定義都會有其盲點。時間再次拉回2007年政大科管所的推甄口試,忘了是哪位老師問了這樣的問題:「你們(團體面試)覺得鴻海是間有創意的公司嗎?」我當下完全不解,甚至有點失落,我明白某些老師對鴻海的敵意,但不認為他們會因此比較高尚,當然,我也不是擁鴻海派的,謝謝。事實上,我當時對於鴻海的認知連冰山一角都不到,大概只有冰山上的細菌那麼多。

   我回答,有的。如果代工廠的生存法則中,最重要的就是cost down,那為何鴻海可以獨霸,別人不行?如果他有能力坐穩這張眾人爭搶的椅子,就表示他有創意的基因,才能不斷突變。這個理直氣壯的回答,似乎獲得了一點賞識,可是這個問題,卻讓我對於政大的思維感到格格不入,成為最後棄政大讀清大的眾多因素之一。喔,我也不後悔。不後悔不是因為哪邊比較好,而是一旦做了抉擇,就要相信它的力量,相信這些美好,都是為我而生。

  創意、創新,喊久了,有點空泛。但若停止鼓吹,又會淪為一灘死水。我不反對人家追求創意或以「創意」包裝,也不打算替自己對「創意」的解釋設限,因為我覺得,創意是很微小的東西,找一粒太平洋海岸的沙子鑲進撒哈拉沙漠,我都會稱讚這是創意!讓生活更美的事的心的舉動,有形無形,我仍會用力鼓掌,認為這樣很有創意!生活,是一個集合,創意,則是對應的元素,很活潑的元素,讓不同人生的不同生活集合,因此有了交集。

 當您告訴我,PM的工作需要創意的時候,我很認同,打從心底認同。我不做評審的,我會是忠實的觀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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