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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在寫論文的過程中,我嘗試想像整個架構之所以可行的原因,想像外界如何灌注力量到一個人的心靈,揣摩心靈導師的角色。我想到過程中很多人,很多故事,很多畫面,很多句子。大部分模糊難辨,只剩下形體與美好的感覺,有些許則深深刻印在腦海裡,當你放聲朗誦或是閉眼想像,那種沉醉的感動會再度浮現。我總會想起有這麼一本書,我讀了不下20次,每一次都能身歷其境,這本書是「湯姆歷險記」。很青春很天真的故事,帶點自以為是的正義,無所畏懼的未來,彷彿任何難關,只要用力一躍就能跨過,密西西比河畔自然而熱情的風光,我從未到過,卻是我一輩子最想朝聖的地點。我從它身上得到很多力量,大多時候,我將自己的靈魂投射在湯姆身上,讓心靈無所羈絆,像隻冬日午后肥胖的小麻雀。

    我想,每個人,都是在不斷閱讀與體驗的過程中,才認識這個世界的吧。有一天,當我們將歷史的新頁翻黃,把千山萬水的風景收服,太陽底下再沒有新鮮事時,還有腦海裡無限寬廣的想像力,可以在你曾愛不釋手的角色中游盪穿梭,在每一小口雀躍的咀嚼裡嘗新。這本書,恐怕就是要提醒我們,再讀一次影響你人生最深刻的那本書,讓它古老永恆的精神,與你身不由己或放肆無依的現況水乳交融,潑灑彩虹出現前的瑩澈水珠,讓書中的主角見證你的人生,反之亦然。

   這本書的故事我不多說,安排巧妙之處倒是值得我們一提。狄更斯身為富貴人家,卻衷情於社會底層的刻畫。這樣子的角色,恰若華茲先生與島上居民,而主角瑪蒂姮與「前途無量」中的巧合,更是本書起承轉合的軸心。狄更斯常以窮苦人的故事出發,寫著城市裡的反差,這本書寫得則是世界的反差,第三世界與已開發國家間的嘲諷式對比。每個角色個性鮮明,分別代表著一種主義的實施,的確和狄更斯的寫作手法一致。最大的不同應該是結局,為了緩合傷悲的氣氛,作者努力拼湊了一些合理的原因,試圖平衡自我風格,但顯然有點多餘,讓人少了一種,想再讀一次的衝動。

   嚴格說來,這本書的翻譯用詞過於平淡簡單,也許適合高一的學生,但我不認同,不認同這樣子的書,該推薦給高中生。就像我過去對於「小王子」非常不滿,這種書,身為一個歷練單純的高中生,只是一種折磨,我一直到大四,才看懂小王子的細膩情長,才從小王子的眼中看到我曾經忽略的美好真誠。我思考著,這些由教務主任、校長們推薦的書,真的能讓高中生動容?或者只是枯燥的負擔?選書是一門學問,遇見一本屬於你的書是緣分,從一本好書裡走出禁錮的牢籠,那是幸運,是不可多得的,就好像我們曾遇見的,每個,讓你體會世界有多遼闊的人們。

   什麼年紀,就該看什麼樣的書。不該讓高中生承擔所有閱讀量,讓他們自由後寧可捨棄心靈自由的旅程。我認為,閱讀不是越多越好,因為閱讀並非單向,是一種交流的過程,縱然文字如鐵律般烙印在米白色的50磅道林紙上,你看它的神情已悄悄產生變化。最重要的,大概就是達到華茲先生所說的境界:「想要假裝讀一本書,是行不通的。光看一個人的眼神,就知道這個人有沒有真的在讀書。看書的人呼吸方式也不同。一個看書看得入迷的人,根本就會忘記呼吸吸。一個認真讀書的讀者,就算屋子著火了也不會發覺,只有在壁紙燒起來的時刻讀者才會抬頭看發生了什麼事。」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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