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個月花一千塊買書應該不過分,但如果我沒有依尋心之所向,反而縱容隻字片語不完整的資訊逐漸侵蝕我滿腔的期待,最後就是落水狗的結局:一身甩不乾的懊悔。噢,我寧可用這本只買2天的書來換清大圖書館裡任何一本我看過且深深著迷的小說,即使上頭已沾染了數百千人的氣味、手指上獨特又平凡的紋路,甚至是讀到一半不慎睡著的口水,或者習慣在廁所讀書所黏附的大便微粒。

  說到底,也只能怪自己的品味,還有懶得去書店調查的阿宅個性。像是在山裡等我之類讓我發狂的小說只能充當我貧脊書櫃的過客,借閱期限一過,如候鳥般頭也不回地遷徙。數字狂小姐不夠瘋狂,還是能從中得到些什麼啦,諸如every little thing counts等等老掉牙的結論。

  可是拜託,這一點也不溫馨!我什麼時候期望女主角拾回愛情了?太老掉牙了,我無法置信,這本書究竟是憑什麼得到這麼多獎項!天吶,看到推薦人名單時我早該料到,X珊妮愛看的書我怎麼可能沉醉?!

  從第一章就註定了這趙昏昏欲睡的閱讀旅程,35歲的女人,嗯,奏不出狂想曲的年紀以及安逸的澳洲人!GOSH,我怎麼可以在歷經工作巨大打擊的週四早上,用趕著出門上班的緊湊完成這個購書的舉動?這麼神聖的事!!!

  讀後心得有點懶得打,基本上只要看過本書最後一段以及書背的介紹,傻子都能串得出劇情。我不否認,隨機是可怕的,秩序的瓦解通常只在火光電石的剎那得以襯托出和平的索然無味,習慣過後需要的是慧眼識英雄以及小題大作的創意。特別是兩人相遇的方式,讓讀者有開始在routine裡偵測驚喜的動力。話說回來,我何苦在一本無法狂熱的書上著墨?

  幸好,我靈機一閃,可以退貨!嗯,老闆說的沒錯,PM手上永遠要有back-up solution,我要貫徹這個精神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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麗仕疑似買不辣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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